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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暖器漏水致财产损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电暖器(1280元),使用三天后发现机身漏水导致地板损坏。联系商家后,对方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并要求扣除50%运费。李某提交了产品检测报告及地板维修发票,商家仍坚持商品完好可换货。李某认为产品质量缺陷导致财产损失,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虽介入但未明确责任划分,纠纷持续两个月。案件涉及家用电器质量瑕疵认定及消费者求偿权范围。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认定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商家未尽质量担保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地板维修费800元,承担全部退货运费。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案件意义

确立家电质量瑕疵导致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