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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换货二次问题」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快时尚品牌连衣裙(单价89元),收货后发现面料起球问题。商家同意换货但要求消费者支付15元运费,张某接受换货后3天内新衣物再次出现同类型质量问题。张某多次通过平台申请售后,商家以'已换货即视为验收合格'为由拒绝二次处理,且未提供任何解决方案。行政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商家存在恶意规避售后责任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次换货运费。

审理过程

消费者完成换货后持续维权28天,商家拒绝二次处理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商家承担全部换货运费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确立换货后质量问题仍属商家责任的司法原则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