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连衣裙退货遭拖延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先生在快手直播中下单某主播推荐的夏季连衣裙(单价680元)。收货后发现商品存在严重色差且吊牌被剪,遂在收到货的第4天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家以‘直播商品特殊’为由拒绝,并声称需扣除20%的清洁费。平台客服未及时响应,王先生多次催促仍被商家要求提供未拆封证明。2023年7月,王先生通过12315平台维权,发现商家为第三方店铺,且已关闭退货通道。期间商家还以‘商品已通过质检’为理由威胁消费者,导致维权周期延长至28天。
审理过程
平台首次驳回退货申请,消费者通过行政投诉迫使平台重新审查商家资质。
判决结果
平台判定商家滥用‘直播特殊’条款,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成本。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84条
案件意义
限制商家利用直播带货规则规避法定退货权,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