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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虚假促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主播宣称'前100名下单送价值500元耳机套'。下单后平台未显示赠品信息,且商品实际为库存尾货。王先生发现后向平台投诉,但客服仅要求其提供证据。该商家在直播中使用'限时秒杀'话术虚构优惠,平台虽收到举报但未及时下架商品。消费者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平台则称直播内容属商家自主行为。案件涉及价值1380元的3C数码产品,消费者因错过优惠产生额外支出,维权过程中遭遇平台推诿。

审理过程

平台提供直播录像证明已对商家资质进行审核,但未能证明已履行促销内容监管责任。

判决结果

部分支持诉讼请求,判决平台退还商品价款并赔偿维权成本,但不支持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平台对促销话术的实质性审查义务,规范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行为。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