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家电质量问题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价格1280元),使用3天后发现产品频繁跳闸。联系客服后,商家以「非官方渠道商品」为由拒绝退换货。平台虽标注为自营,但商品包装上无防伪标识,且与京东自营产品存在显著差异。王某提交检测报告证明产品存在电路设计缺陷,平台仍以「商品系第三方仓配」为由推脱责任。期间平台多次修改售后政策,导致王某维权时间成本增加30余天。案件涉及商品退货、三倍赔偿及维权费用赔偿等诉求。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自营商品应确保质量,第三方仓配不构成免责理由,平台存在监管失职。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持退款、三倍赔偿及往返运费120元。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边界,强化平台对自营商品的质量把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