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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虚假宣传保健品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第三方商家售卖的‘护肝片’,该商品页面宣称‘临床验证提升肝脏排毒功能,30天改善肝功能指标’并展示虚假医学报告。李女士支付298元后收到商品,服用两周后出现严重腹泻症状,遂联系商家并发现产品实为普通食品,无任何药品资质。多次投诉无果后,李女士向平台方提供证据,但平台以‘用户自主选择’为由拒绝下架商品,且未对商家资质进行核查。商家在商品详情页夸大功效并伪造检测报告,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蒙受健康损害及经济损失。案件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构成对虚假宣传的共谋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的审核义务,且未及时采取下架措施,构成对商家虚假宣传的默许。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诉求,共计赔偿894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第三方商家虚假宣传的审核责任及连带赔偿义务。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