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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产品客服失联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口红(金额280元),收货后发现色号与商品描述严重不符。李女士多次通过平台消息和电话联系客服,但对方以'商品已拆封无法退换'为由拒绝处理,并在对话中使用侮辱性语言。平台客服介入后,商家仍通过修改订单状态、关闭对话等方式阻挠解决。李女士通过第三方软件获取商家客服的个人联系方式,对方态度依然恶劣,甚至威胁其'找朋友解决'。期间商家私自修改物流信息导致用户误以为商品已退回,最终通过平台投诉公示机制才获得有效沟通。案件涉及虚假宣传和恶意推诿,用户需自行收集证据证明商品质量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恶意规避售后责任行为,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全额退款及200元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案件意义

首次将客服态度恶劣纳入司法认定范畴,确立平台审核义务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