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换货后屏幕故障投诉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第三方数码店铺购买了一款价值1580元的华为平板电脑,商品页面标注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收货后第三天发现屏幕存在闪烁问题,遂发起换货申请。店铺客服以‘已拆封’为由拒绝换货,李女士通过阿里客服沟通后,平台介入要求商家提供检测报告。商家虽同意检测,却将设备送至非官方授权维修点,检测结果显示屏幕存在硬件缺陷。商家以‘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平台仅建议协商换货。李女士多次联系未果,最终通过12315投诉。商家在接到投诉后仍以‘已换货’为由推诿,导致李女士花费28天时间维权,期间产生额外检测费用和误工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履行售后义务,平台未及时调取换货记录导致证据缺失,判决商家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退货退款并赔偿检测费及误工损失,平台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换货流程的监管责任,强化商家对非官方渠道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