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耳机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蓝牙耳机(价值1299元),收货后发现存在音质失真和按键失灵问题。多次联系商家客服要求退货时,商家以'已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并引导其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流程处理。张先生提供视频检测报告和通话录音,证明产品存在硬件缺陷。商家在明知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全额退款,同时要求消费者承担200元检测费。平台虽介入但未明确界定质量问题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界限,导致纠纷持续2个月。
审理过程
法院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认定商家未履行瑕疵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赔偿检测费,商家需承担商品运输费用。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4条
案件意义
明确质量问题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