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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器质量问题拒退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国际平台购入某德国品牌电热水器(单价2999元),安装使用两周后发现漏电隐患。联系商家要求退货时,对方以'已使用无法退货'为由拒绝,并称需支付15%折旧费。王某通过平台投诉无果后,向当地消协申请调解。经专业机构检测,确认产品存在绝缘层破损等安全隐患。商家辩称产品通过第三方认证,但未提供合格证明文件。法院审理认为商家隐瞒产品瑕疵,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后,商家提出折旧费要求并拒绝退货。平台调解过程中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合格。法院依据检测报告判定商家构成欺诈。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商家承担退货运费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9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4条

案件意义

强化对跨境电商商品质量监管,明确隐瞒瑕疵的欺诈行为认定标准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