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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美妆产品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某进口护肤套装(单价899元,共3件),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破损且存在成分过敏问题。经与客服沟通,平台以'商品为自营且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退款,仅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部分批次存在轻微瑕疵)。李女士多次申请售后,平台始终以'商品价值较高'为由拖延处理。直至2023年6月,李女士通过12315平台投诉,发现该产品实际为平台自营但未标注生产批号,且检测报告中未包含该批次产品。案件涉及商品质量鉴定、平台责任认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核心争议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提供的检测报告发现其未覆盖涉案批次,认定平台存在隐瞒事实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平台承担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边界,督促平台完善商品溯源机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