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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无线耳机质量问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王先生在京东自营店购入某品牌无线耳机(单价899元),使用两周后出现严重断连问题。他联系客服要求退货,却被以‘已拆封且超过7天退货期’为由拒绝。经多次沟通,京东称‘自营商品售后由商家负责’,但商家已失联。王先生通过物流信息发现商品存在运输破损痕迹,怀疑为次品。他向消协投诉并申请平台介入,但京东以‘商品为正品且符合三包政策’为由拖延处理。最终王先生通过法院起诉,证据显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且平台未履行监管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有效履行自营商品质量监管职责,且存在售后推诿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京东平台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消费者货款及运费损失共计1000元。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的直接责任,避免售后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商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