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商家售卖假药引发的连带责任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京东平台购买价值3200元的‘澳洲进口鱼油软胶囊’,收货后经专业机构检测发现产品实为劣质保健品,且商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王先生向平台投诉后,平台仅以‘商家资质审核已通过’为由推诿责任。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商家实际为第三方店铺,平台在入驻审核中仅核查了营业执照真伪,未核验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更严重的是,平台在接到投诉后,未及时下架商品且未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该案因涉及健康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成为平台审核责任的典型判例。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认定平台审核瑕疵,责令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退还货款3200元并承担三倍赔偿,共计96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实质性审查义务,推动电商行业建立更严格的准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