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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家电售后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选购某品牌空气炸锅,支付1280元。商品页面显示商家为某科技公司,但平台未核实其经营资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漏电安全隐患,经检测为三无产品。王先生要求平台退款并索赔,平台以'非自营商品'为由拒绝。调查发现该商家实际为个人微商,未办理工商登记且商品来源不明。平台虽声称已建立审核机制,但无法提供该商家的资质审查记录。案件涉及消费者因使用缺陷产品可能面临的人身损害风险。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产品检测,确认存在安全隐患。平台未能证明其已履行法定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消费者384元,商家退还货款128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强调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查的实质性义务,明确平台与商家的连带责任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