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炸锅质量问题运费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张女士在抖音直播下单某网红推荐的空气炸锅(单价499元),商品为平台自营。使用一周后发现内胆涂层脱落且存在漏电风险,遂于8月12日申请退货。商家以‘需消费者承担退货运费’为由拒绝,并要求支付150元检测费。张女士通过平台物流接口查询后发现,商家未提供有效的退货运费承担凭证,且商品在直播展示时已明确标注‘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2023年8月25日,平台介入后要求商家补发运费,但商家仍拖延至9月初才同意退款,期间导致消费者误信商家说法产生二次消费。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核查商家资质,确认其为自营且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退货运费,驳回其检测费主张。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界定直播带货中‘平台自营’的法律属性,明确质量问题的运费承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