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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空气炸锅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女士在京东自营店购买某进口空气炸锅(3500元),使用两个月后发现加热不均导致食物烧焦,联系客服要求退换货遭拒。平台称商品为海外直邮且标注‘非质量问题不予退换’,但未提供商品质量合格证明。王女士通过视频呈现产品缺陷,申请120天无理由退货被平台以‘已拆封’为由驳回。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产品存在电路设计缺陷,平台仍以‘自营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为由推诿责任。案件涉及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监管的缺失及格式条款的违法性。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作为销售方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格式条款无效。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赔偿运费,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84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自营模式下需履行商品质量保障义务,限制单方免责条款。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