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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保健品资质造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价值3500元的进口蛋白粉。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无中文标签且无法提供进口商资质证明。平台审核人员在入驻时未核实商家营业执照及产品认证文件,导致该无证商家成功入驻并进行虚假宣传。张先生多次申请退货,平台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并称'平台仅提供交易平台'。该商家实际为境外注册的个人工作室,既无中国进出口资质也未通过海关检验。平台在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才被动下架店铺,但已造成消费者严重财产损失及健康风险隐患。

审理过程

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消费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判决结果

支持部分诉请,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000元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查的法律底线,警示跨境电商平台注意合规经营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