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保健品售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了价值899元的‘XX灵芝孢子粉’,该商品宣称具有增强免疫力等功能。购买后李女士发现产品无生产批号、无质量合格证、无厂家信息,遂向平台投诉并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证实该产品为劣质仿冒品。平台虽初步认定商家违规,但仅要求其补发发票未予下架。李女士多次催促无果,直至6月商品导致其身体不适住院治疗,才向平台申请退款并要求赔偿。平台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称已履行审核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及时下架违规商品,且对检测报告未予核实,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及医疗费用诉求,平台最终赔偿27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的动态责任,强化平台在售假事件中的法律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