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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平台退货拖延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通过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智能电饭煲(价格899元),收货后发现商品存在漏电安全隐患。李女士多次通过京东客服申请退货,平台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后经检测确认商品质量问题,李女士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发送检测报告。平台客服要求其补寄未拆封商品照片,却在收到照片后仍以'超过退货期限'为由拖延处理。直至李女士提起诉讼,平台才于30天后同意退货。审理过程中发现,平台在收到投诉后未及时启动售后流程,导致消费者维权周期过长,且未提供完整交易记录。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售后响应记录,确认其存在程序性瑕疵。消费者提交证据证明平台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全部退货责任并赔偿三倍损失,支持诉讼请求中的退款及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售后处理中应遵循的时效性原则,警示平台不得以格式条款规避责任。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