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间违规售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抖音直播间购买某网红推荐的'限量版智能手表'(单价1200元,共购买5只计6000元),收货后发现商品为假冒品牌。经检测,该产品未通过3C认证且包装印刷模糊。王某投诉后,平台以'已下架商品'为由拒绝处理,但核查显示该商品持续在直播中销售长达21天。平台辩称已按《电子商务法》第38条进行抽查,但未提供具体抽查记录。案件涉及直播带货中平台对商品质量的监管责任,审理中发现平台对主播推荐商品未建立有效的实时监测机制。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监控记录,认定其未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主动审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支持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直播电商的监管责任,督促建立商品质量实时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