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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假货未下架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XX数码专营店’购买价值2800元的无线蓝牙耳机,收货后发现为三无产品。他通过平台投诉要求处理,但商家以‘商品为正品’为由反复申诉。拼多多客服未及时调查,仅以‘商家未违规’为由拒绝下架。王先生在社交媒体曝光后,平台才临时下架商品,但未对消费者进行有效赔偿。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商品确实为假冒品牌。本案中,平台因未履行商家商品真实性核查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且处理流程存在明显拖延。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及《产品质量法》认定平台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构成违约。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消费者货款及检测费用共计320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商家商品质量的监督义务,遏制电商领域‘假一赔十’承诺的滥用。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