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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口红」退货遭拒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自营店铺购买某进口口红(单价1200元),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色差且包装破损。其通过阿里客服多次申请退货,商家以‘商品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李女士提供购买记录、开箱视频及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商品存在色号不一致及包装破损问题。平台介入后,商家仍坚持不退不换,甚至威胁称需扣除10%差价。案件持续两个月未果,李女士最终向当地法院起诉。审理中,法院认定商品存在实质性瑕疵,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完好,判决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消费者提供的检测报告与聊天记录,认定商家未履行质量保证义务。平台出具的《商家违规证据清单》显示商家存在拒绝退货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退货运费,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自营商家需对商品质量承担直接责任,强化‘瑕疵商品应退未退’的司法认定标准。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