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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虚假促销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月,消费者张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网红推荐的‘限量版’潮汐手表(单价1899元),商家宣称‘仅限前100名赠价值500元配件’。张某因错过抢购机会未付款,但直播截图显示平台方曾为其直播间提供流量扶持。2023年3月,张某发现该商品实际为普通款式且无赠品政策,商家伪造‘限量’信息诱导消费。平台在接到投诉后未删除虚假宣传内容,反而将商家移入‘精选品牌’榜单。张某认为平台参与虚假促销,要求退款及赔偿,但平台以‘仅提供展示渠道’为由拒绝。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平台存在明知虚假宣传仍提供推广服务的主观过错。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按商品价款的50%赔偿,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广告法》第28条、《电子商务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的审核义务,遏制‘流量造假’行为。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