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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直播刷单侵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快手直播购买某品牌无线蓝牙耳机,支付2600元。商品收到后发现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实际为三线品牌且存在充电故障。王先生提交的直播录像显示主播多次声称'与苹果合作款'并展示全国销量冠军榜单。经调查发现该主播所属店铺存在伪造销量数据行为,平台虽收到多起投诉但未及时下架商品。维权过程中,平台以'主播行为与平台无关'为由推诿,且在王先生申请订单撤销时,系统提示'该商品已售罄无法处理'。直至12月平台才被动下架商品,期间消费者花费1200元差旅费进行证据保全。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存在监管过失且未及时采取下架措施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支付780元补偿金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0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平台对主播违规行为的连带监管责任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