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网红精华液,该直播间标注为金牌代理商。商品页面显示'独家新品、赠品价值500元',实际下单后发现该产品与普通版本无差异,且未提供承诺的赠品。李女士通过直播回放发现主播多次强调'临床实测效果显著',但无法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向平台提交证据后,客服以'直播内容无法完全监控'为由拒绝处理。平台未核查商家资质,亦未对直播间宣传内容进行有效审核,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该商品实际售价299元,李女士支付2000元购入3盒,后发现同类产品在其他平台售价仅150元,怀疑存在价格欺诈。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平台作为直播带货主体,应对宣传内容承担审核责任。平台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且未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金额,共赔偿6298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直播平台对主播宣传内容的审核义务,推动行业规范直播营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