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三:抖音直播平台退款处理拖延致消费者损失扩大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支付5800元。商品实际为翻新设备,且存在续航严重缩水问题。陈某申请平台介入维权时,客服以‘需商家确认’为由拖延处理两周,期间未提供任何进度说明。平台在明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未主动启动保证金赔付流程,导致陈某多次与商家交涉无果。因平台处理超期,陈某额外支出300元差旅费用并损失两天工作时间,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核,且未对消费者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存在程序瑕疵。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及赔偿运费,但因未构成重大欺诈,驳回三倍赔偿请求,判赔总计595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强调平台在直播带货中的即时干预义务,明确处理时限对消费者权益救济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