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案情三:抖音直播平台退款处理拖延致消费者损失扩大

案情三:抖音直播平台退款处理拖延致消费者损失扩大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支付5800元。商品实际为翻新设备,且存在续航严重缩水问题。陈某申请平台介入维权时,客服以‘需商家确认’为由拖延处理两周,期间未提供任何进度说明。平台在明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未主动启动保证金赔付流程,导致陈某多次与商家交涉无果。因平台处理超期,陈某额外支出300元差旅费用并损失两天工作时间,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核,且未对消费者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存在程序瑕疵。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及赔偿运费,但因未构成重大欺诈,驳回三倍赔偿请求,判赔总计595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强调平台在直播带货中的即时干预义务,明确处理时限对消费者权益救济的影响。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