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赠品售后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网红美妆品牌眼影盘(价格599元),商家附赠价值198元的化妆刷套装。收货后发现眼影盘内有异物导致眼妆脱落,要求退货时被商家告知需一并退回赠品。王先生不同意,认为赠品与主商品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商家在平台介入后,以‘赠品需连带退换’为由拒绝退款,并要求其支付50元‘包装拆封费’。王先生通过拼多多黑猫投诉渠道多次反馈,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赠品免责条款,且在退换货政策中存在歧义表述。平台在调解过程中未能明确区分主商品与赠品的责任归属。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赠品不享受售后的条款因未显著提示构成格式条款无效,判决商家需单独处理主商品质量问题。
判决结果
支持王先生退货并退还全部款项,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及误工损失20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案件意义
界定赠品与主商品在售后责任中的法律关系,防止商家利用格式条款规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