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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家电自营处理拖延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张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价值3000元的智能空气炸锅,收到货后发现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联系客服要求退货时,平台以'需等待第三方检测'为由拖延28天。期间张先生多次通过客服系统提交检测报告,但平台始终未予处理。直至第29天,平台才以'检测合格'为由拒绝退货。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证实设备存在电路故障,平台处理程序严重违反《电子商务法》规定。案件暴露出平台自营商品质量争议处理机制存在重大缺陷,消费者维权周期过长。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核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承担检测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处理售后投诉的时限标准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