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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订单异常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陈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价值320元的养生壶,下单后发现商品详情页存在多处虚假宣传,包括'食品级不锈钢'与'无辐射加热'等不实描述。直播结束后,陈某要求平台介入维权,但平台客服以'订单已由商家确认收货'为由拒绝处理。通过调取数据发现商家在直播过程中存在价格误导行为,且平台算法未对异常订单进行预警。陈某在直播后18天才收到商品,期间多次申请延迟发货未获响应。平台未在法定期限内处理投诉,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维权,造成额外交通及误工损失共计150元。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证据申请平台维权,平台以商家已确认收货为由未予处理。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提供直播录像。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台未履行法定义务,需承担消费者维权费用及部分损失,支持退款但不支持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2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直播带货场景的主动监管义务,推动建立更高效的纠纷处理机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