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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美妆假货事件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抖音直播平台购买某网红推荐的进口美容精华(单价320元),收货后发现产品无中文标签且外包装与宣传不符。王某向平台投诉并提交商品实物照片,平台客服以'直播间商品特殊性'为由拒绝介入。经调查,该商家未取得化妆品经营许可证,平台未履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的审核义务。案件审理中,平台辩称已尽到平台责任,但未能提供完整的商家资质审核记录。王某主张平台存在重大过失,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审核流程存在重大漏洞,判定平台需承担相应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赔偿500元,平台未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需完善主播带货商家资质审核机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