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拼多多三无电器违规销售案

拼多多三无电器违规销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价值850元的智能空气炸锅。收货后发现产品无生产日期、无中文说明书且无法查询到3C认证。他多次向平台投诉,但商家以'商品已发货'为由拒绝退换货。平台虽接到投诉,却未及时下架该商品,反而将投诉信息转给商家。经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该空气炸锅存在电路安全隐患。法院查明平台未建立有效商品抽检机制,且在收到投诉后15天才下架商品。该商家为第三方入驻商户,实际为个人经营者,平台未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合理审查义务。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和技术鉴定书,平台未能证明已履行审查职责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赔偿255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第三方商家商品质量的主动监管责任,促使平台完善违规商品处理机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