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假促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抖音直播中被主播宣传'仅限前100名0元购'的某品牌无线耳机,实际支付199元。商品到手后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沟通才知该主播系某第三方商家员工,且平台未对直播中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李某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遭拒,客服称'商品已拆封无法退货'。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商家近三年累计因虚假促销被处罚3次,但平台未采取有效措施。该案暴露出直播电商中平台对商家促销行为监管的缺失,以及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面临的维权困境。
审理过程
监管部门介入后发现平台存在监管失职,但消费者未保留直播录像证据。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但不支持三倍赔偿,平台需承担20%的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需强化对直播带货的实时监管,完善虚假促销的识别与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