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赠品售后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320元的口红套装,商家宣称赠送价值80元的化妆镜。商品到货后王某发现口红存在色号不符问题,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却以赠品需一并退回为由拒绝,要求王某承担赠品折旧费用。王某认为赠品与主商品属独立交易,且赠品未标注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商家在退换货说明中单方面规定‘赠品不退不换’条款,王某通过平台申诉未果后向消协投诉。经调查发现赠品实际为瑕疵品,商家利用格式条款规避责任,最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商家承担主商品退货损失并补发全新赠品。
审理过程
商家以格式条款拒绝退货,平台未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请求,判令商家承担赠品处理责任并赔偿维权成本。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27条
案件意义
强化对电商格式条款的监管,明确赠品与主商品的独立法律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