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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家电预售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预订某品牌扫地机器人,支付定金500元。商品页面标注‘7月10日现货发售’,但实际发货日期拖延至8月15日。王某多次通过客服及留言板投诉,平台首次回应称‘因供应链问题延迟’,后以‘系统故障’为由拒绝退款。9月,王某向消费者协会举报,平台才出具部分补偿方案。因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且拒绝全额退款,王某主张平台构成违约。案件反映平台在预售商品管理及纠纷处理时效性方面的漏洞。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平台未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预售规则,且在消费者投诉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有效处理。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退还全部定金并支付利息,平台因拖延处理被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需完善预售商品告知义务及投诉响应机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