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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订单处理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899元的进口精华液,商品详情页标注为'正品保障'。收货后张某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色号偏差且包装破损,多次通过淘宝客服申请退货退款。平台客服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后张某提供购买凭证及商品照片申请介入。平台审核后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处理。直至3个月后,张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发现平台故意延长处理周期,且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的及时处理义务。该商品实际为假货,商家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但平台仍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售后处理程序,且存在推诿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全部退款责任并赔偿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消费者维权中的主动介入义务,警示平台不得滥用审核权拖延处理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