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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间虚假促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王某在抖音某美妆直播间购买名为‘黄金精华液’的商品,主播宣称其含有专利成分可‘7天淡斑’,并展示对比图。实际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成分与宣传严重不符,仅有普通保湿成分。申请退货遭平台以‘直播商品特殊性’为由拒绝,称无法核实主播话术真实性。王某调取直播录像及商品详情页,证明平台未对‘专利成分’说法进行事实核查,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该商家实为第三方店铺,但平台首页推荐位标注‘官方合作’,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正品。案件暴露直播带货中平台审核机制形同虚设的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直播录像、商品资质文件及平台推荐机制,认定平台存在审核过失;平台提交的审核记录显示未核实‘专利成分’声明。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并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广告法》第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直播带货内容需承担实质性审核义务,打击虚假促销乱象。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