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炸锅二次故障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张先生在京东平台某第三方电器店铺购买了一台价值1200元的空气炸锅,商品页面标注‘支持一年质保’。使用两周后设备突然无法加热,申请换货后商家寄出全新产品。新设备使用一个月后出现同样的电路故障,再次联系客服时被要求必须‘连同原包装一同寄回’,而原包装已破损无法使用。商家在未说明原因的情况下拒绝换货,并威胁‘多次维修视为用户使用不当’。张先生通过京东黑猫投诉平台维权,但商家以‘已过换货周期’为由推诿。案件涉及消费者在换货后仍遭遇相同质量问题,且商家错误引导消费者承担责任。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维修记录及两次故障视频证据,法院认定商家未尽告知义务且质保期应从首次购买日起算。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二次换货责任并赔偿500元交通费,平台因未及时处理投诉被责令整改。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61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确立了换货商品质保期连续计算的司法原则,强化对电商虚假宣传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