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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美妆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美妆品牌口红,订单金额为580元。商品页面未明确标注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仅在详情页添加‘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小字提示。收货后李女士发现该口红与宣传图片存在色差,遂联系客服申请退货。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并要求扣除20%清洗费。李女士多次补充说明商品未使用且外包装完好,商家仍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拖延处理。平台审核过程中,商家恶意修改订单状态,导致退款流程中断。李女士最终通过阿里客服投诉,平台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商家履行退货义务,但商家仍以‘运费由买家承担’为由拒付。纠纷持续45天后,李女士向消协投诉,最终商家被迫完成退货。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提交退货申请并提供证据,平台启动介入程序。商家在退货流程中多次设置不合理障碍,平台经调查后认定商家违规。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退货运费,支持消费者的退款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平台责任边界,警示商家不得通过隐蔽条款规避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