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耳机质量问题运费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入某店铺的无线耳机(金额799元)。使用三天后发现耳机频繁断连,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称需用户承担退货运费,并拒绝接受商品。王先生通过平台申诉,商家仍以‘商品存在人为损坏’为由坚持扣费。平台调查发现商品存在漏电隐患,判定为质量问题。商家在整改后仍要求扣除200元运费,王先生提起诉讼。案件中,商家未提供检测报告,且平台未能及时协调,导致消费者承担额外物流费用。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认定商家未履行质量保证义务,要求其承担全部运费。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责令商家赔偿合理运费及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商品质量的审核责任,明确质量问题运费承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