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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虚假促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用户陈先生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限量版’虚拟游戏道具,主播宣称‘仅限前100名下单,价格直降80%’。实际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0元,远高于官方定价。陈先生发现平台未对主播的虚假宣传进行警示,且直播间引流链接跳转至平台自营商城,商城页面显示‘预售100件’但库存为0。平台以‘主播自主行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陈先生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且通过流量扶持使虚假促销成为可能。案件涉及虚拟商品1280元,陈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

陈先生申请平台调取直播数据,平台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完整证据链。

判决结果

法院部分支持诉讼请求,判决平台退还货款但不支持三倍赔偿,认定其审核机制存在重大漏洞。

涉及法律

《广告法》第28条、《产品质量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警示直播电商需强化对虚拟商品促销的监管,防止‘虚假限量’等新型消费欺诈。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