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空气炸锅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一款自营品牌的智能空气炸锅(价格580元)。使用两周后,设备出现电路短路导致部分食物烧焦现象,张某多次通过京东客服申请退换货,但平台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处理。张某向12315投诉后,京东客服仍以‘需等待第三方检测’为由拖延超过20天。期间,张某发现其他用户反馈同一型号产品存在类似质量问题,但平台未采取任何下架或公示措施。案件审理中,法院查明京东作为自营方未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保证义务,且其客服系统存在‘默认拒绝’的程序漏洞,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京东客服记录及第三方检测报告,认定平台存在售后处理程序瑕疵,且未及时履行商品质量监管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京东平台承担退一赔三责任,赔偿张某1740元并公开道歉。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该案明确平台自营商品质量纠纷中‘七日无理由退货’与‘质量问题’的界限,推动平台优化售后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