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某通过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商家宣称该产品具有'国家专利'和'100%无油炸'功能。张某收货后发现产品实际为普通型号,并无专利技术,且存在油溅问题。经核查,该商家为第三方入驻主播,其宣传内容与产品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张某向平台投诉时,客服称'广告内容需平台审核',但无法提供审核记录。平台数据显示该直播间的广告投放数据与商家承诺的'限时折扣'存在矛盾,且未对明显夸大宣传内容进行拦截。案件涉及直播带货中虚假承诺,张某还提供了其他消费者在直播中质疑商品质量的评论截图。平台在诉讼中否认参与虚假宣传,但未证明其审核流程的有效性。

审理过程

法院要求平台提供广告审核机制文件,平台提交的审核记录显示该商品宣传内容通过了形式审查。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请求,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张某15000元并公示商家违规行为。

涉及法律

《广告法》第28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强化直播电商广告审核责任,规范主播带货行为,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