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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电热水壶侵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商家推广的‘智能恒温电热水壶’,支付2800元。商品实际为普通电热水壶,直播中宣称的‘智能控温’‘食品安全级材质’等宣传内容与产品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王某联系商家后,商家以‘主播口头承诺’为由拒绝退换货。平台工作人员虽承认存在虚假宣传,但以‘已超过维权期限’为由拒绝下架商品。王某持续通过直播评论区和私信功能投诉半年,平台未采取有效措施。经检测,该产品材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提交检测报告,平台以‘非官方投诉’为由拖延处理。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支持全额退款及十倍赔偿,合计赔偿28000元。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对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需主动承担监督责任。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