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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假货案:未及时下架违规商品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某品牌美白面膜,支付500元后收到产品。经检测发现该面膜未通过国家化妆品备案,且与正品包装存在明显差异。李女士通过平台投诉要求处理,但店铺以'假一赔十'为由拒绝退货。平台客服表示已提交审核但未及时下架,称'商家资质审核周期为7个工作日'。经查该店铺长期无化妆品经营资质,平台未建立动态审核机制,导致违规商品持续销售。消费者多次申请平台介入,但处理流程拖延至今,商品已售出3000余件,造成大量消费者权益受损。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审核流程及响应时间,认定平台存在监管失职。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并三倍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平台动态审核义务,推动电商行业建立实时监测机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