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保健品赠品退换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某保健品旗舰店购买价值298元的护眼仪,商家附赠价值198元的按摩器。使用护眼仪15天后出现发热故障,王某申请退货时被要求必须一并退回赠品按摩器,且赠品已使用无法单独退换。商家拒绝单独处理赠品,称'赠品不享受三包政策'。王某通过平台介入,发现该商家存在通过赠品捆绑交易规避售后责任的嫌疑。经平台核查,赠品按摩器虽为赠品但属于可独立使用的商品,且未标注'非正品'或'不退换'标识。王某主张赠品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案件涉及赠品性质认定及权益边界问题。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要求商家提供赠品来源证明,商家未能及时响应。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承担赠品退换责任,支持消费者单独退换赠品的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496条
案件意义
界定赠品与主商品的权利义务关系,防止平台商家通过赠品规避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