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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质量问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海外代购美妆套装(300元),商品详情页未提示可能存在质量风险。使用过程中发现护肤品出现变质现象,立即拨打商家电话要求退货,却被以'已拆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陈女士通过平台申请售后,商家在3天内未予回应且篡改聊天记录。她通过12315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商家未履行商品质量告知义务,且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商家最终承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但要求扣除20%运费,消费者坚持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平台交易数据和聊天记录,确认商家存在瑕疵告知和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款并支付3倍赔偿金8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强化电商经营者对商品质量的告知义务,明确瑕疵商品的维权路径。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