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赠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美容套装(标价1200元),其中附赠价值200元的化妆刷。商品到货后,李女士发现主件精华液存在分层现象,遂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赠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仅同意更换主件,且要求李女士承担赠品的运费。李女士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赠品应视为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商家无权单方面排除售后权利。平台介入后,商家仍拒绝退还赠品费用,李女士最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查,商家在商品页面未明确标注赠品不参与售后,且赠品与主件捆绑销售存在歧义,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审理过程

李女士向平台提交证据后,商家仍拒绝配合,平台未及时明确规则。消费者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经调查确认商家存在误导性宣传。

判决结果

市场监管局责令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赠品运费,平台对商家进行扣分处罚。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案件意义

明确赠品作为交易对价组成部分的法律属性,规范商家对赠品售后规则的披露义务。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