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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耳机运费承担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李小姐在拼多多店铺购买价值280元的无线蓝牙耳机,使用三天后发现芯片故障无法连接。申请退货时商家要求其承担30元运费,称'质量问题需消费者配合寄回'。李小姐通过平台投诉后,商家仍以'商品有瑕疵但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承担费用。平台处理周期达35天,期间商家将商品重新包装后要求消费者自费寄回。消费者协会检测确认产品存在制造缺陷,商家却以'物流信息显示已拆封'为由推诿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物流信息与检测报告,认定商家未能证明消费者拆封与质量问题的关联性。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全部退货运费98元,并支付商品价款的2倍作为惩罚性赔偿。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4条

案件意义

明确质量问题退货运费应由商家承担,防止商家利用格式条款规避责任。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