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连衣裙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通过主播王某直播间购买某品牌印花连衣裙(价格800元),商品详情页未标注'直播专属价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收货后发现衣服有明显色差且尺寸不符,申请退货时被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后协商同意退回,但商家要求扣除100元清洗费。王先生通过平台上传完整视频证据,证明商品在直播中展示与实际存在差异。商家首次以'商品价值受损'为由扣款,后又以'未按指定地址寄回'为由再次拒绝。案件涉及直播电商特有的展示瑕疵问题,以及商家滥用格式条款现象。
审理过程
平台核查直播录像与商品详情页,确认商家未明确告知退货限制。
判决结果
判定商家应接受退货并退还全部款项,清洗费扣除条款因未明确告知无效。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强化对直播带货中格式条款的审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