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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保修期维修困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10日,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家电店铺购买价值1500元的智能电饭煲,订单号PD20231010777。商品保修卡显示三年质保,但使用三个月后出现加热不均匀问题。张先生多次通过拼多多客服申请维修,商家始终以"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并称需支付300元检测费。经核实,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标注"非质量问题不退换",但未说明保修期具体计算方式。平台介入后发现商家未完整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且商品实际购入日期与保修期起始时间存在矛盾。消费者最终通过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商家履行保修义务。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商家未明确告知保修期起算方式,且商品实际使用时间未超保质期。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消费者误工损失400元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1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确立保修期起算时间的认定标准,强化商家告知义务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